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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红十字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捐赠款物公示(第2期)
时间:2022-05-18 09:29:23 来源: 作者: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市社会各界纷纷踊跃捐款捐物,积极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的善举充分体现了社会大爱和守望相助的精神。现将接收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情况公示如下:
接收社会捐款已到账资金一览表(统计截止时间:5月17日17时)
时间 | 捐赠单位(个人) | 捐赠者意愿 | 捐赠方式 | 捐赠金额(单位:万元) | 备注 | |
5月17日 | 张与乾 | 邻水疫情防控 | 银行转账 | 0.02 | ||
民进广安市支部 | 2.24 | |||||
王梦菲 | 0.02 | |||||
熊洪伟 | 0.01 | |||||
陈 涛 | 广安疫情防控 | 0.05 | ||||
阴晓芹 | 0.1 | |||||
刘 娟 | 0.05 | |||||
许祖霞 | 0.1 | |||||
合计 | 2.59 |
广安市红十字会承诺:将按照捐赠者意愿和社会捐赠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及时规范的将接收到的资金和物资用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将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特别说明:用于疫情防控的捐款,务必注明捐赠意向“广安疫情防控”捐款或“用于××县疫情防控”。未注明捐赠用途的捐款,将统筹用于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人道救助工作。
广安市红十字会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