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收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爱心捐赠的公告
时间:2020-01-28 19:24:16 来源: 作者: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动员社会各界爱心力量参与支持疫情防控,现就社会募捐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接收急需物资清单
接收当前疫情防控急需的物资,主要包括: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N95口罩、防护服、护目镜、医用帽、防冲击眼罩、防护面罩、乳胶手套/丁腈手套、鞋套/靴套、速干手消毒液、84消毒液/消毒泡腾片、手持红外体温测试仪、诊断试剂等。
其中:部份防护物资(耗材)需符合或高于下列国家标准
1、医用防护口罩GB19083-2010
2、医用外科口罩YY0469-2011
3、防护服GB19082-2003、GB19082-2009《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所有捐赠物资均要求渠道正规、资质齐全,保质期在6个月以上,由正规企业生产,包装完好无污损(因药品的特殊性,个人购买的零星药品等暂不接收)。
二、接收社会捐款
户名:广安市红十字会
账号:2316 5521 2921 9501 982
开户行:工商银行广安分行营业部
所有社会捐款请备注“新型肺炎防控”捐款。
三、联系方式
物资接收联系人:
曾德东 0826-2332788,13982689206
蔡 杨 15982663035
蔡艳霞 13551605058
捐款接收联系人:
杨清华0826-2341006,18090536633
四、重要说明
(一)为方便开具、寄发捐赠票据,捐赠时务必注明捐赠人(企业)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
(二)所接受的捐赠款物不提取任何费用,捐赠时务必注明捐赠意向“新型肺炎防控”捐款,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未注明捐赠用途的款物,将统筹用于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人道救助工作。
(三)感谢社会各界对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所给予的关心和大力支持,我们将本着公开、透明、高效的原则,依法依规在市红十字会官网公开捐赠接收及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广安市红十字会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