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广安市红十字会网站
广安市红十字会 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红十字会的 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公告
时间:2022-10-30 15:52:15 来源: 作者:
一、精心部署,全面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红十字会党组高度重视,于7月15日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制度,进一步统一会机关干部对接受巡察、积极整改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党员干部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会议通报并讨论了巡察反馈意见,认为巡察组反馈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切中要害、符合实际,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中肯且建设性、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很强,对全市红十字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会议要求各科室、各机关干部要切实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不折不扣、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整改任务。8月2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再次认真学习了巡察反馈问题和整改意见,主持工作的副会长代表红十字会领导班子作了剖析发言,并对个人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了以支部书记、副会长李华为组长,市红十字会机关全体干部为成员的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李华同志带头进行自我剖析,主动认领班子建设、党的建设、廉政建设等全局性问题,共他成员也按照分工开展自查,认领问题。市红十字会形成了态度端正、行动有力的整改氛围。
(三)细化措施,扎实整改。遵循“问题导向、立行立改、标本兼治、整改落实、统筹结合”的原则,8月2日制定《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广市红〔2022〕16号)并上报市委第三巡察组,明确了总体要求、主要原则、整改任务和措施、整改步骤、组织保障等内容。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对涉及面广、情况较为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强化措施、强力推进,力争尽早整改到位。建立了整改台账,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实时掌握整改进度,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坚持把整改工作与党的重要会议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结合起来,促进党的重要会议精神在红十字系统落地生根;与班子建设结合起来,促进领导干部综台素质的提高;与强化内部管理结合起来,促进“廉洁、高效、务实”形象的树立;与红十字事业发展结合起来,促进年度目标全面实现,有效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措施,务实高效不折不扣抓好反馈问题整改
(一)关于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等会议精神不够到位。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省委全会、市委全会精神停留在简单传达的表面层次,未开展深入研究讨论和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对习近平总书记部分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部分重要会议精神未传达学习。一是从制度上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学习贯彻到位。修订和完善了《广安市红十字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中共广安市红十字会机关支部学习制度》《广安市红十字会职工学习制度》,并以(广市红发〔2022〕32号)文件印发,在制度层面上巩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历次全会精神、省委、市委全会精神的成效。二是通过职工大会、支部大会、专题学习研讨会、学习强国自学等形式,学习传达中省市重要会议精神并提出贯彻意见。如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二大会议精神等都及时进行了学习传达,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意见。支部书记李华同志学习强国总积分达到60173分,年度积分达15237分。目前该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保持。
2.推进全市红十字会改革有差距。结合贯彻落实省红十字会改革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宣传《四川省红十字会条例》,积极做好改革工作“后半篇文章”。针对“推进改革工作不深入,重形式、轻实效,离全面深化改革总体要求存在差距。在实际工作中,理事会、执委会、监事会均未按照各自职能规定正常履职,内部治理结构、决策体系、监督机制形同虚设”问题,进一步明确职责,研究并印发了《广安市红十字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执委会、监事会职责》和《市红十字会执行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将改革中要求理清的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执委会、监事会职责在制度上进行明确。针对“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不到位,督促指导县(市、区)、园区红十字会改革工作不够,终端见效不明显”问题,一是开展工作调研,李华同志带队到县(市、区)开展红十字会改革工作专题调研,帮助县级红十字会探索推进党组织建立和人员配备的工作路径及方法,目前,前锋区等3个县级红十字会通过公开招考方式解决了人员配备问题。二是积极向党委汇报,将县(市、区)红十字会当前领导干部配备情况、前锋区党组设立经验做法等情况向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洪丽作了书面专题汇报,争取市委及市委组织部门的支持,解决县(市、区)红十字会设立党组问题,洪丽常委在专题汇报上批示:请送市委组织部阅,望支持加快推动县级红十字会党组设立(目前广安在全省较落后,仅前锋区设立,全省县级设立占比53%)。三是加强督促指导。组织县(市、区)红十字会干部讨论学习《中国红十字总会关于加强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指导意见》《四川省红十字会基层组织成立工作规范(试行)》等文件,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标准和流程,指导县(市、区)红十字会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四是进行目标考核。积极与市委目标绩效办联系,将依法治会、基层组织建设、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等改革工作任务纳入2022年度目标考核。五是争取支持。向省红十字会争取支持,帮助县(市、区)红十字会增添办公设施,改善办公条件,加强能力建设,8月,省会支持的20万元资金已拨付到岳池等4个县(市、区)红十字会,目前项目已完成。该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保持。
3.发挥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不充分。针对“应急救护培训效果不佳。近年来,举办“救护员培训”、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培训活动随意性较大,部分活动无正式方案,培训不规范,缺乏针对性”问题,严格标准、规范培训,在4月、9月召开的2022年全市红十字会工作会议上,市红十字会负责人就进一步做好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提出了要求,强调开展应急救护员培训时,必须严格执行《中国红十字会应急救护标准化工作手册》,制定培训方案,规范培训流程,确保培训质量。在实际培训中从严要求,如市红十字会对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进行培训时,严格按标准进行考核,1100人参训只有1010人合格,有90人被判定为不合格。针对“宣传发动社会影响力不大。宣传发动手段单一,利用网站、电视、广播等信息化媒体开展宣传较少,对‘三救三献’等主要工作宣传不到位,社会群众对红十字会知晓率不高”问题,加强与电视、广播等媒体合作,丰富宣传渠道和方式,提高社会知晓率,6月23日,广安日报在《防汛演练,备战汛情》专版报道了市红十字会、市红十字志愿者救援队开展的防汛演练工作;9月10,广安日报、广安电视台、广安在线网分别报道了市红十会组织开展的“世界急救日”宣传活动;9月15日,市政府门户网站、广安在线网、中国网等网络媒体报道了广安“99公益日”网络募捐活动。针对“社会公信力不强,重要公开事项审核把关不严,公开工作敷衍了事,随意性大、透明度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够”问题,一是完善官网管理制度,修订和完善了《市红十字会网站管理及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在信息来源、信息审核发布、信息安全与保密、网站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明确了信息发布工作职责和具体工作人员,调整、填补、更新了市红十字会网站信息,丰富宣传内容。二是完善了《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对信息公开的原则、形式、内容、审核发布以及信息管理和保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特别强调了定期规范公开社会捐赠款物管理使用等重要事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透明度,提高社会公信力。目前该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保持。
4.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针对“责任压力传导不够。未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管理,部分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个人述职报告重要内容”问题,明确分管领导,印发《关于市红十字会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广红发〔2022〕33号),明确了意识形态工作分工并落实工作责任。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边缘化。2019-2021年,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计划,未定期分析研判红十字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形势”问题,一是纳入工作考核,印发《广安市红十字会关于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考评的通知》,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考评内容,并作为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个人述职报告重要内容。二是召开分析研判会。于9月组织召开了市红十字会2022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会,总结了上半年红十字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了存在的风险隐患、问题产生原因和工作中的不足,提出了防范措施,安排部署了下半年工作。针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弱化。市红十字会官方网站信息审核发布机制不健全,信息发布未明确“三审三校”要求,存在失实、泄密风险”问题,健全官方网站信息审核发布机制。修订和完善了《市红十字会网站管理及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保密工作制度》等制度,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防范失实、泄密等风险。目前该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保持。
5.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针对“保密制度不健全,未按要求制定本单位涉密人员保密教育和管理制度、涉密会议和活动管理制度等”问题,组织修订了《保密工作制度》《涉密文件资料保密管理制度》《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等制度,设立了由常务副会长任组长、副会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红十字会保密工作领导小组。针对“涉密文件管理不规范,涉密文件收发登记簿未登记流转信息等关键要素”问题,明确了涉密人员职责,规范了涉密文件登记、传阅、复印、销毁等工作流程和要求。针对“保密工作考核制度不健全,未将保密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评,2018-2021年未按要求安排部署保密自查自评工作”问题,将保密工作纳入市红十字会机关干部年度考评内容,与评先评优挂钩,保密工作考评与干部年度考评一并进行。针对“保密设施设备保障不力,未按要求配置涉密计算机及相关配套保密技术防护设施设备”问题,经常务副会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已于10月采购到位涉密计算机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投入使用。目前该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保持。
6.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针对“对巡察反馈问题重视不够。上一轮巡察问题反馈后,市红十字会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整改工作,未结合实际举一反三抓整改落实”问题,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制发巡察整改方案,明确各项问题整改主体责任。针对“问题整改不彻底。上一轮巡察反馈的部分问题未完全整改到位,个别问题有‘反弹回潮’现象”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实行台账管理,逐项整改销号,定期开展整改情况自查,确保整改到位不反弹。针对上一次巡察指出的有180万元市工商联募集资金滞留账上的问题,今年3月已再次向市工商联去函要求尽快处理;7月,市工商联与市红十字会协商,拟用此项资金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向每个联系点拨付支持资金10万元;9月22日,市工商联、市红十字会组织行动联系点核查调研组,开始对6县(市、区)申报的18个联系点进行核查,联系点通过核查后将按行动要求拨付资金;9月28日,经市工商联申请,市红十字会首次向联系点广安区大龙镇拨付支持资金10万元,用于大龙镇战斗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11月7日,经市工商联申请,市红十字会向前锋区虎城镇花椒产业基地等8个乡村振兴项目基地拨付“百企兴百村”资金共计80万元,余款将在年底前支付完成。目前该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保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7.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针对“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少,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资料缺失,2021年工作要点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2020年工作要点中的安排雷同,且未结合本单位实际,缺乏针对性”问题,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建立了由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任组长,副会长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红十字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修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廉政谈话制度》《诫勉谈话制度》,4月14日组织召开了广安市红十字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市纪委监委驻卫健委纪检组负责人参会,对全系统进一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出了要求。针对“廉政教育落实有差距,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廉政谈话较少”问题,定期开展廉政教育和谈话提醒,及时将各级纪委通报的违纪违法案例印发给干部职工,引导干部职工引以为戒;组织研读《忏悔实录》,撰写学习体会;定期在干部职工会议上组织学习纪检监察工作文件和案情通报;发现干部职工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立即对其谈话提醒,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廉政谈话每年不少于2次。针对“未建立重点工作岗位廉政风险台账,未针对性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等”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详细分析市红十字会各岗位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找出风险点位,建立风险台账,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并印发给相应岗位人员。目前该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保持。
8.工作作风不够严实,主要是发文照搬照抄、公文审核把关不严、工作敷衍应付等问题。一是加强党建工作,务实工作作风。今年以来,共开展党支部活动8次,以党建促进会机关干部改进工作作风。今年1月,党支部结合“博爱送万家活动”开展慰问贫困党员活动,支部书记李华带领党员干部到结队帮扶村邻水县袁市镇河坝村,对该村10名困难党员群众进行慰问,送去价值1296元的慰问物资,同时,对该村反映的“5组涵洞垮塌、严重影响群众出行”情况进行了实地察看,经研究给予0.8万元资金支持,以修建垮塌的涵洞,解决了5组群众出行难问题。3月清明节前夕,党支部结合“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者纪念缅怀”活动,开展“三献”困难家庭走访慰问活动,支部书记李华带领党员干部到30户“三献”困难家庭走访慰问,给每户送去500元慰问金和200元慰问品。6月,组织党员干部到邻水川东革命烈士纪念园开展缅怀先烈活动。二是加强公文管理。组织学习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规范公文的文件、规定,严格把关公文起草、审核程序,提高行文质量;选派办公室主任到市政府办公室跟班学习,掌握办文程序,提高公文写作和办文、办会水平;组织力量重新修订市红十字会机关《制度汇编》,对应建未建,建而不全的规章制度认真制订和完善,调整不切合实际的管理制度,目前,已完成大部分制度修订工作。目前该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保持。
9.资金和项目监管有缺失。高度重视本次巡察中发现的有关资金和项目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亲自联系协调。针对“项目重争取轻监管,后续跟踪督促不力”问题,主要为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建设项目,李华同志与广安职业技术学院负责人及相关处室面对面交流,落实工作措施,现场办公督导,目前该项目施工已完成并提交了验收申请,省红十字会将择日赴广安验收。针对“捐赠资金长期沉淀,未发挥社会效益”问题,主要为市工商联有180万元资金滞留红十字会账上,李华同志与市工商联负责人电话联系并去函要求尽快处理,目前,市工商联已研究制订资金使用方案,正在推进实施,9月—11月,已向广安区大龙镇政府拨付10万元,用于大龙镇战斗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向前锋区虎城镇等地拨付80万元,用于“百企兴百村”行动乡村振兴项目。目前该项问题已落实整改措施并正在加快推进实施,预计12月底前全面完成。
10.财务管理不规范。针对“捐赠资金未按规定存放管理”问题,加强捐赠资金的管理,组织学习《广安市红十字会捐赠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工作流程及要求,规范捐赠资金管理。将上级红十字会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捐赠资金接收分配工作流程》《中国红十字会捐赠指南(试行)》等文件印发县(市、区)、经开区红十字会,要求认真遵照执行,进一步加强捐赠资金(特别是疫情防控捐赠资金)的管理。今年以来,所有捐赠资金均进入捐赠账户,并按捐赠者意愿及时拨付使用。针对“部分资金未按要求设立专账核算”问题,专账管理工会经费,已在工商银行开设了工会经费专户,收取并缴存今年职工1—7月工会会费1490.02元,切实做到了捐赠资金、工会经费与单位财政资金单独进行核算。针对“会计、出纳不对账,导致账账不符”问题,加强财务经办人员学习管理,积极安排财务经办人员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一体化平台使用管理、集中采购等业务培训,在日常工作上坚持月月对账,做到账账相符。目前该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保持。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1.重业务轻党建,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针对“党支部组织功能弱化。在党组未设立和设立后未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党支部未主动参与重大事项决策,未发挥抓主业、议大事、把方向的统率作用”问题,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建立了《广安市红十字会党建责任制》,建立了《机关党支部履行机关党建直接责任清单》《机关党支部书记履行机关党建直接责任人清单》《机关党支部书记履行支部党建具体责任人清单》《党员履行党建职责清单》,明确了党建职责。针对“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支部成立以来,党组织阵地建设不到位,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少,与日常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缺乏红十字特色”问题,一是加强党建阵地建设,制订了《党建阵地建设方案》,党员活动室内墙已粉刷,因考虑搬迁办公室,在征得巡察组理解并同意后,暂缓阵地建设工作,待办公室搬迁事宜确定后跟进。二是以党建促进业务工作提升,因党组成员未配备齐全,目前暂定由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在执委会、支部会等会议上主持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将党建工作与红十字会业务工作深度结合,摸索建立红十字会党建品牌。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认真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等制度,明确“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具体要求,详细记录《党建纪实手册》。目前该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保持。
12.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针对“未严格落实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度”问题,领导班子和党支部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党内生活,坚持党性原则。针对“‘三重一大’事项讨论不充分”问题,修订完善《市红十字会执行委员会议事规则》,在议事范围、组织召集、参加人员、会议议题、会议纪要、决策落实等方面作了详细明确的规定。针对“部分‘三重一大’事项应上会而未上会”问题,坚持重大事项提交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继续坚持1万元以上的资金支出必须提交会议讨论决定的制度,严格细致做好“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研究决策记录,并落实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目前该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保持。
13.干部选任工作不扎实,主要存在简化程序、选人纪实档案缺失,未按规定开展档案审核、谈话推荐、考察谈话等工作,部分考察材料要素不齐、形成时间混乱、考察推荐会议纪要涉嫌虚构等问题。一是专题学习选人用人制度。组织全体职工学习《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法规,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业务能力。二是进行提醒谈话。单位负责人对政工人事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1次,要求经办人员在干部选任工作中,严格按规章制度和流程办理。三是加强档案管理。及时将干部选任工作相关资料归档整理,防止丢失。目前该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保持。
三、坚持长效,持续巩固提升整改效果
市红十字会清醒认识到,尽管当前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与市委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市红十字会将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巡察工作相关要求,深化整改落实,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党组带头,以上率下,坚定不移地向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看齐,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要求,不断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规范化。
(二)建立长效机制。以此次巡察为契机,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刻剖析问题原因,深挖问题产生根源,认真汲取教训,做好制度建设的“废、改、立”工作,把整改和制度完善结合起来,扎紧制度笼子。持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共性问题,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将巡察成果转化成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的源源动力。
(三)巩固整改成效。把整改工作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推动当前红十字会系统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积极把各项整改成果总结好、巩固好,全面提升红十字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
下一篇:共抗艾滋,共享健康